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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瑞德拍卖有限公司
受托对绥芬河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拍卖,债权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7月31日,债权总额13,995.8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8000万元,利息5995.82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抵押物为房产,抵押房产均办理了抵押登记。
起拍价10,100.00万元。竞买人须于2018年1月2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2100万元存入拍卖公司账户或提交银行保函。
拍卖公司账户: 户名:黑龙江瑞德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083612420100301021808 开户行:光大银行和兴支行
付款方式: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如买受人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则首付款不低于拍卖总款的30%,剩余价款在第一年年末前、第二年年末前等额偿还;委托方向买受人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率为10%/年,随本金结清,可提前还款。
特备声明:
1、在分期付款期间,债权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期间买受人对债务人做出的任何减、免债务人债务的行为均无效;再次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对债权转让人及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买受人违反该约定,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详见《债权转让协议》)。在全部价款付清前,债权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待买受人将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付清后,委托方才能与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的相关交割手续。
2、买受人如逾期给付委托方任一期款项,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委托方将收取的原债务人款项按照收违约金、罚息、利息、本金的顺序受偿,剩余债权(含基准日后按本协议贷款债权相关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委托方继续向原债务人追偿。本协议解除前买受人向委托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将作为代替原债务人偿还所欠罚息、利息、本金,委托方不予返还。买受人代替原债务人偿还的部分,有权向原债务人追偿。
抵押物中有11套住宅已出售;原债务人可能存在已将部分抵押物出售的情形,包括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前或之后的出售情形。
拍卖时间:2018年1月26日10时
拍卖地点:哈尔滨友谊宫四楼会议室
展样时间:即日起
咨询电话:13904519726 、13/36519858 李女士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16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收据(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及其他材料到香坊区华山路10号万达1号商务楼407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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